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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妇科医院】包头不能做药流的情况有哪些呢?
意外怀孕后又不想要,害怕隐私泄露的女性通常会自行用药流产。但是药流隐患大,且并非人人适合,女性流产前务必前往正规妇科医院检查,判断是否符合条件,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那么,包头不能做药流的情况有哪些呢?下面是包头丽人医院医生的介绍。
包头不能做药流的情况有哪些呢?
1、孕妇的年龄不能超过40岁,这是因为药流所用的药物会影响内分泌,40岁以上女性的卵巢处于衰退阶段,如果受药物的影响,可能会出现月经紊乱,甚至提早绝经。
2、如果女性原本就有内分泌疾病、肝或肾功能异常、各种器官的良性或恶性肿瘤、血液病或血栓性疾病、高血压等,就要减少做药流。
3、女性如处于急性疾病期,以及做过人流、生育过的女性也不可以选择药流。
4、心脏病、青光眼、哮喘、胃肠功能紊乱和过敏体质患者,要减少做药流。
5、长期服用下列药物:抗癫痫药、抗忧郁药、巴比妥类药物等慎用。
6、可疑宫外孕者,要减少做药流。
温馨提示:一般药流只适合怀孕49天之内的女性,超过这个时间段就不适合做药物流产了。除了要关注药流的时间外,药流安心隐患大,建议女性选择正规妇科医院,制定科学人流方案,以保护自身生育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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