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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已成为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对食品生产者建信用档案
通知要求,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
通知指出,要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今年年底前要制定并公布复配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标识标准。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通知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重点治理食品添加剂滥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发布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实施方案,将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列为治理重点。
根据这一方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严禁超剂量标准、超适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并将严厉打击在食品调味料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非食用物质。
据介绍,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等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治理的重点场所,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经营过期及劣质食品、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将被严查。